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。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、“三医” 协同治理现代化需求,系统掌握医学、保险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等交叉学科基础知识、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,精通医疗保险全流程业务操作,能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、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服务机构等公共事业单位,商业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,从事社会医疗保险监管、商业保险核保与理赔等专业工作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。
学制、学位与学费:学制四年,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;4900元/生·学年。
就业面向:就业单位为各级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、卫生行政部门、医疗卫生机构、商业健康保险机构以及相关的风险管理机构。